11日,宝应法院审理了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案件。20岁小伙张某驾驶拖拉机将6旬老汉撞伤致死,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而其父车祸后顶包构成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去年10月29日,张某某一家在宝应县经济开发区荷香路晾晒收获的水稻,其间张某某离开晾晒的地方去找朋友帮忙装包,对拖拉机很感兴趣,但苦于没有“实践”机会的儿子张某乘机坐上了拖拉机。发动起来后,张某想踩刹车结果一脚踩在了油门上,“铁牛”一下冲出了好几米,撞到了骑自行车经过的6旬老汉李某。李老汉经医院抢救无效,10天后去世。
车祸发生后,张某某把责任揽在了自己身上,且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计人民币93500元。事情似乎要了结了,但办案民警总觉得这个车祸有些蹊跷,多次依法传唤张某某。张某跟父亲一起来到交警队,民警对他们说,如果是交通肇事,一定要当事人来自首。警方的这句话,让张某当天一晚上没睡好觉,他觉得很对不住父亲,最终向警方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