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潜入居民家中实施盗窃被发现,竟用铁榔头将屋主打昏,抢走40元现金。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该男子因抢劫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最终获刑12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5月11日下午,卢某携带一把铁榔头,来到南岸区长生桥镇的“康家花园”,以找人为由,敲开被害人张青(化名)房门,趁张青进房拿东西时,卢某竟悄悄搬客厅里的电脑和电视等。被张青发现后,卢某将张拖到卫生间,用铁榔头将张打昏。随后,慌忙抢走40元现金并逃逸。两个月后,卢某在另一小区行窃时被居民抓获。
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卢某入室盗窃被发现后打伤屋主,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同时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数罪并罚,这才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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