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时为护理主任的被告陈秀娟,29日被裁判官斥责她逼事主尝粪的行为,除了带有暴力,也极度令人恶心及带侮辱性,贬低长者尊严。(图片来源:香港明报)
被告陈秀娟的家属29日到庭旁听,离开时指判刑太重。(图片来源:香港明报)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护老中心女护理主任不满患老人痴呆的女院友大便失禁,两度逼她吃粪便及打她,早前被裁定普通袭击罪成,29日被裁判官斥责行为缺德及贬低长者尊严,判囚半年及向事主赔偿3000元。
社会福利署表示,判刑起阻吓作用,若发现涉案的安老院违规,不排除会削减其资助,以示惩处。
不过,正言汇社社长张超雄批评,虽然社署会把违规被票控的安老院资料上载其网页,但倘若半年内安老院不再犯规,便会将其从网页上除名,他认为此举对市民并无帮助。
社署发言人表示,案发的上水南方护老中心有参与“改善买位计划”的私营安老院舍,署方会审视该安老院有否确保长者住客免受侵犯,若发现违规,不排除会按程序处分,扣减资助或买位的数目。
被告陈秀娟(50岁)案发时任职的南方护老中心29日承诺,绝不容许该院再发生虐老事件,若有怀疑虐老个案会向院方报告,必要时交由警方处理。
辩方29日呈交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及院友家属等撰写的求情信,被告家属闻判后指判刑太重。
裁判官表示,事主身患重疾、缺乏自我照顾及表达能力,属极度脆弱人士;被告案发时则为护理主任,有职责照顾事主,但被告破坏诚信,四度对没自卫及投诉能力的长者施袭,更两度逼事主尝粪,除带暴力外,犯案手法极度令人恶心,行为缺德,侮辱及贬低长者尊严,稍有良心的人也不会这样做,事件也触动了广泛人士的心弦。裁判官表示,背景报告指被告毫无悔意,法庭会判以阻吓性刑罚。
控方案情指去年4月至今年5月13日,患有老人痴呆、失禁等的65岁女事主彭先妹居于南方护老中心,被告因见事主大便失禁及弄致四周沾有大便,破口大骂,并两度抓着事主沾有粪便的手塞进其口中,逼她吃粪。此外,被告也因事主打翻汤碗而责骂及掌掴她,又拍打她的头,其后因有清洁工“看不过眼”,通知事主的儿子,再由他报警。
社署表示,已加强巡查该安老院,牌照处今年巡查该院共10次并约见其负责人,检视该院处理有关个案的程序,并跟进院舍员工的专业操守及提供培训;卫生署长者健康外展队伍,今年曾多次为该院的员工提供各种照顾服务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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