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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沛·阿旺晋美的一生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9-12-24 12:03:48

  伟大的爱国主义者,著名的社会活动家,藏族人民的优秀儿子,我国民族工作的杰出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朋友,第三、四、五、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八、九、十、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会长阿沛·阿旺晋美同志,因病于2009年12月23日16时50分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人生传奇

  从年轻的庄园主到国家领导人

  阿沛·阿旺晋美的一生,是一部大书。从年轻的庄园主少爷到西藏地方政府高官,从首席谈判代表到国家领导人,在一个世纪的生命历程中,阿沛·阿旺晋美投身于时代的伟大变革,亲历了西藏社会翻天覆地的变化。

  旗帜鲜明反对“西藏独立”

  1910年2月,在西藏拉萨一个有蒙古族血统的贵族霍尔康家里,诞生了一个男孩,取名阿旺晋美。14岁时,阿旺晋美拜在格西喜饶嘉措门下,学习文法、诗学、历史和哲学。3年后,又拜三岩地区红教活佛大苍为师,修习佛学经典。

  17岁时,阿旺晋美回到加玛庄园。此时他已是一位心胸开阔、藏文水平较高,并有一定历史知识的青年,以庄园主少爷的身份,代替母亲管理庄园。

  1935年,阿旺晋美与年方17岁、出生于贵族宇妥家的阿沛·才旦卓嘎结为伉俪。婚后,他正式承袭了阿沛名号,改名为阿沛·阿旺晋美,进入贵族官员行列。1945年,阿沛被提升为孜本。

  1950年初,中央人民政府在命令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的同时,通知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到北京同中央人民政府谈判有关和平解放西藏的事宜。

  但是,当时西藏地方政权掌握在以摄政达札为核心的少数分裂主义分子手里。他们在帝国主义分子直接策划指使下,蓄意要搞“西藏独立”,并为此连续召开官员大会。阿沛是第一位站出来表示不同意见的。他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西藏自古是中国的一部分,西藏问题只能由中央政府解决。因此,应派一个代表团去北京同中央政府商谈。二是同解放军只能谈判不能打仗。

  此后到1951年期间,他曾5次向达赖喇嘛、摄政和噶厦报告促请派代表同中央政府谈判。

  参与缔结《十七条协议

  在中央人民政府和平解放西藏方针的感召下,西藏地方政府终于改变了态度。1951年2月,达赖喇嘛和噶厦任命阿沛·阿旺晋美为西藏地方政府首席全权代表,和另外4位全权代表赴北京,同中央人民政府进行和平谈判。

  从4月29日起,以阿沛为首席的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5人同以李维汉为首席的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4人就和平解放西藏事宜进行谈判。在具体谈判过程中,虽然在个别问题上发生过比较激烈的争论,但总体上始终是充分民主、友好交谈、反复协商的氛围。最后双方代表在各项问题上完全达成了一致意见,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西藏获得和平解放。

  《十七条协议》签订后,毛泽东主席在5月24日晚举行宴会,隆重热烈地祝贺谈判圆满成功。宴会前,毛主席亲切接见西藏地方政府全体谈判代表时说,“你们办了一件大好事,签订了一个好文件”。

 亲历尖锐复杂的斗争

  1952年初反动组织伪“人民会议”进行非法活动,公开反对《十七条协议》,提出要解放军撤出西藏。3月31日,伪“人民会议”煽动1000多名“藏军”和流氓、无业游民,武装包围了中央代表驻地,要求递交“请愿书”。在拉萨街头,武装分子游行示威,呼喊反动口号,闹得人心惶惶,商店关门。有些武装分子公然开枪挑衅,阿沛家的窗户玻璃被打碎。面对危局,阿沛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反对骚乱,维护安定,全力支持、配合中央代表和军区领导,夜以继日地做了大量工作。经过多方努力,5月1日,伪“人民会议”被取缔,他们的非法活动以失败而告终。

  1954年11月4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筹备小组正式成立,阿沛·阿旺晋美成为这个筹备小组的成员之一。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正式成立。

  1959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阿沛·阿旺晋美受命出任筹委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随后,他参与领导了西藏的平叛、民主改革和民主建政,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工作,使西藏的社会制度和政治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成立自治区、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1965年9月1至9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阿沛·阿旺晋美当选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

  耄耋之年奋斗不息

  阿沛·阿旺晋美长期担任西藏自治区的主要领导职务,还曾任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担任国家领导人后,他投身于伟大的时代变革,见证了中国的日益繁荣富强。

  从1979年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重新恢复民族委员会到1993年,阿沛·阿旺晋美兼任了第五、第六和第七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领导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

  前些年,尽管阿沛·阿旺晋美年事已高,但他还是坚持参加各种会议,到各地考察。在北京,家乡的人来看他,总要捎来一些好消息。每天晚上,他看完全国新闻联播,必要接着看西藏新闻,经常为新的街道、新的藏民楼房迷了眼,总要问:“这是什么地方?”总要感慨:“旧社会贵族的房子也没这么好!”青藏铁路建成通车的消息传来,阿沛·阿旺晋美更是高兴,他真想马上坐上火车回西藏,看看西藏日新月异的变化。

  ◆档案

  阿沛·阿旺晋美

男,藏族,1910年2月生,西藏拉萨人。

 

  1936—1952年西藏地方政府昌都粮官、民事法官、孜本(审计官)、昌都总管、噶伦(其间:1951年任西藏地方政府赴北京谈判的首席代表,同中央人民政府代表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1952—1959年 西藏军区第一副司令员,中将军衔,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筹备处处长、秘书长、副主任,国防委员会委员

  1959—1964年 全国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国防委员会委员

  1964—1965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代主任

  1965—1979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革委会副主任

  1979—1981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1981—1983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1983—1993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3—2009年 全国政协副主席

  第一届、二届、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五届、六届、七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三届、八届、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作者:    来源: 中国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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