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双鸭山新闻网 > 区县网页 > 宝山区 > 宝山新闻 正文
宝山区学习贯彻新《统计法》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9-12-14 10:14:44

  东北网双鸭山12月14日讯 新《统计法》将于2010年1月1日施行。为切实做好新《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宝山区近日举办了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培训班。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办事处主任、社区主任、学校及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员参加了学习。

  培训班深入学习新《统计法》的重要意义、新理念、新规定和新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的观念,坚决抵制和排除统计数据的不真实性,号召各界做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表率,依法统计。为搞好新《统计法》的宣传教育,宝山区准备了200份新《统计法》宣传单,发放到参会人员手中,做到新《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宝山区统计局还设立了统计知识咨询台,通过宣传板、挂图、横幅等形式宣传新《统计法》及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并通过区内部网络,扩大了新《统计法》的辐射面,做到人人皆知。通过一系列活动,扩大统计工作的影响,创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为在法律监督下顺利进行统计工作夯实基础。

作者: 张英扬    来源: 双鸭山日报     编辑: 丁爱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