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医院放了炸药,不给100万就……”说了这句话后即使没采取行动,但如果引起恐慌或扰乱社会秩序,也可能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影响轻微也会被罚款或拘留。
恐吓的话不能想说就说,昨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一起这样的案例,山东男子寨国建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现场
一个电话引来百余民警
今年10月18日12时10分许,郑州市急救中心12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电话,一男子在电话中告诉接线员,他在郑州市某医院放置了炸药,要求该医院在当天晚上12时之前拿出100万元,“不然,就等着吧!”
接线员立即向领导汇报了此事,很快,案件移交警方处理。
郑州市管城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副中队长王亚伟说,当天,管城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火速调来100多名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赶往涉事医院,封锁现场,同时启动两台搜爆装置、使用一只搜爆犬在医院内各个角落进行全面排查。
另一路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对拨打电话的男子进行抓捕。
当晚9时许,拨打恐吓电话的男子被控制。现场也没有找到恐吓电话中所称的炸药。
审讯之后,男子供述,他叫寨国建,来自山东省东明县,他根本没在医院放炸药,只是想打电话吓唬医院,出出气。
判决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罪名成立
“我真不知道事情这么严重!”昨日上午11时许,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33岁的寨国建放声大哭。
寨国建交代,他没想要拿那100万元,只是想报复医院,出出气。拨打恐吓电话后,他把手机关了。这一说法,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得到了印证。
寨国建说,2002年,他曾到这家医院就医,值班的医生给他开了检查单,但他没钱检查。医生说“没钱你还看啥病”,这句话让他一直“铭记于心”。
他说,就在案发当天,在二七区一城中村内,他看到一个老太太因没钱看病坐在地上,勾起了不愉快的回忆。他就拿起手机,拨打了恐吓电话。
王亚伟说,寨国建随口说说,却惊动了警方百余警力,也引起了医院员工的恐慌,影响了正常工作。他的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管城区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周永增说,该罪是新增的罪名,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不管行为人是不是故意都构成此罪,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昨日,寨国建因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提醒
不要随便说恐吓的话,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坐牢
“不就嘴上说说,也没真去炸医院,也不至于构成犯罪啊。”管城区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周永增说,有类似想法的市民不在少数,觉得说类似于“捅死你全家”、“再不还我钱,我把你们单位的楼炸了”,只是过过嘴瘾。
其实不然,周永增介绍,说恐吓话是否构成犯罪主要看危害结果。
周永增提醒,如果市民有如下言行,会被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如:告诉别人“小心黑砖”。
(二)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如:在众人面前指责他人有外遇。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如:诬告别人是小偷。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如:威胁证人“敢作证,杀你全家”。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如:给别人发黄段子。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如:散布他人的隐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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