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无业人员靠着伪造公文为需办理非法入户的市民办理手续,然后从中获取暴利。昨日,记者从顺德法院了解到,该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团伙的主要成员阿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6个月,而陈某犯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相关人员也被判处八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外,相关伪造印章由相关部门进行销毁。
案发:花2500元买假回执
乐从的林先生通过关系找到专门办理摩托车入户手续的“机构”代办,联系上代办“机构”里的阿武后,被告知要先交2500元,林先生交了钱,而后领到一份对方伪造的公文,阿武告诉他说:“拿着这些资料就可以在车管所办理摩入户手续。”
今年2月4日,林先生拿着“公文”来车管所办理摩托车报失锁定手续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后经鉴定,林先生的“报警回执”及“失车证明”的盖有警方的印章都是伪造的。
据介绍,事发一个月后,“团伙”的主要成员阿成被抓拿归案后,警方到张槎某店铺内搜查时,经鉴定,搜获伪造印章共有16枚。
据交代,去年9月开始,阿成和阿文(另案处理)等人开始利用伪造公安机关文书的办法,代人办理摩托车入户手续,并从中牟取暴利。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吴某加入后负责与阿成两人一起联系和接洽户口名下已登记有摩托车仍想购买车入户的人员。两人拉到的“生意”后交给阿文,阿文在店铺中,用电脑打印制作公安机关的“报警回执”、“摩托车被盗证明”等公文。每次代理一辆摩托车非法入户就从中收取2000元至2500元。
法院:团伙与车行业务员相勾结
经审理,在阿成认识了乐从某车行的业务员陈某后,该团伙与车行业务员“狼狈为奸”。双方商量后,陈某与车行同事商定,由车行的工作人员为他们招揽客户,然后收取非法办理摩托车入户费用,其中陈某等业务员收取300~6800元不等的费用,将部分支付给阿武和阿成后,剩余赃款由其他人分占。
法院认为,团伙的主要成员阿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6个月,而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相关人员也被判处八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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