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人民政协报》做记者的郭怀沔,假借为他人办理转学手续、调动工作为名,骗取两人共计75万元。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郭怀沔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3万元。
38岁的郭怀沔是湖北省仙桃市人,大学文化程度。今年2月以前,他是《人民政协报》的记者。去年5月至今年3月间,郭怀沔以能为长春市一家医院的张先生调动工作到长春市某区任副区长为由,向张先生索要钱财,张先生随后通过中间人付给他40万元。之后,郭怀沔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直至案发。
此外,去年8月至今年3月间,郭怀沔还称自己认识北京大学的校长,能够帮陈女士的孩子从北京师范大学转到北京大学上学,以此向陈女士索要35万元。今年2月,郭怀沔从报社辞职,3月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受审时,郭怀沔眉头紧锁。对于第一笔指控,他说,40万元是张先生主动给他的,并称他有人脉关系,有能力帮人调动工作,但这事还没运作成,他就被抓了。对于第二笔,他说,陈女士给他的钱都被他赌博输光了。今年1月,他给陈女士写了还款协议,答应分3次还,他认为这不算诈骗。
对于郭怀沔的辩解,陈女士曾当庭提出反驳。她说,郭怀沔是在她多次要求下才写的还款协议。事后,他总是以各种借口拖延,对于她发的短信,郭怀沔也是偶尔回信。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郭怀沔改口表示认罪,并说:“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我向被害人道歉,希望被害人谅解,希望对我从轻处罚,服刑期满后我愿意赚钱赔偿被害人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怀沔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于他称自己在第二起犯罪事实中的行为不是诈骗的辩解,法院认为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未予采纳。判决后,郭怀沔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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