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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侯耀文玫瑰园别墅拖欠银行贷款一案在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侯瓒两姐妹作为侯耀文的法定继承人被贷款银行起诉,要求她们偿还侯耀文玫瑰园别墅仍然拖欠的贷款本息等70万余元。侯瓒姐妹认为,她们没有继承侯耀文的任何遗产,所以也无法替父还债。
侯耀文购买玫瑰园别墅曾向中国银行昌平支行贷款了500万元,贷款期限为120个月。玫瑰园别墅的开发商作为担保人。银行起诉称,《担保借款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定发放了全部贷款。但是2008年6月出现了还款逾期。当时,侯耀文已经去世。自2008年6月起至今,虽经银行多次向侯耀文之女及开发商催要,但侯耀文的法定继承人没有依据《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清偿侯耀文的债务,开发商也没有履行保证责任。
根据银行方面的计算,截至今年3月20日,已连续拖欠4期贷款,拖欠本金人民币50万元,利息178033.99元,罚息25287.51元,共计703321.50元。
在审理中,侯瓒的代理人认可侯耀文与银行之间的债务,但认为侯瓒并没有实际取得侯耀文的遗产,不应承担还款义务。侯瓒妹妹的法定代理人更是出具了西城法院关于侯耀文遗产的继承纠纷的中止审理的证据,证明其并未实际取得侯耀文的遗产。
侯瓒的代理人苏向祥律师今天上午告诉记者,现在不是不还钱的问题,也不是是否有能力还钱的问题,而是不到还钱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只能等两姐妹全部继承遗产后,才能根据继承财产额度依法承担债务。
事实上,玫瑰园别墅欠款案与西城法院审理的侯耀文遗产纠纷有着密切关系。在了解父亲的财产去向后,侯瓒姐妹提起继承诉讼,起诉侯耀华、牛成志、郭晓小夫妇返还侯耀文的遗产。对此,侯耀华等人提起了管辖异议,认为侯瓒姐妹提出的返还遗产诉讼不应归西城法院审理。在法院认为侯耀华等人提出管辖异议的理由不充分,裁定继续由西城法院审理后,侯耀华等人提出集体上诉。由于此案还在走程序,因此侯瓒姐妹的继承纠纷便中止审理。
苏律师告诉记者,侯瓒一方正在想各种办法解决侯耀文的别墅欠款问题,早日还清银行欠款,让银行不受损失。“很快就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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