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原告是婆婆,被告是媳妇。
自己的儿子在新婚第10天被妻子的前夫砍死,没多久,自己又被儿媳妇用菜刀赶出原本属于自己的家,这个婆婆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媳妇搬出该房子。
法院原定9点开庭审理此案,一早,原告徐婆婆在代理律师、女儿、几个邻居的陪同下,来到了法院,坐在原告席上。而被告——徐婆婆的儿媳妇陈某,一直没有出现。
“她肯定不敢出现的。”徐婆婆轻声跟律师说。
9点15分,法官宣布:被告在法院的多次传召下,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庭将缺席审理此案。
“她(陈某)前夫把我儿子杀掉了,还把我们都赶了出来,我就是想让她搬离金狮苑的房子。”徐婆婆说,房子的户主虽然是她弟弟的名字,但买房子的钱是她出的,而且,她弟弟患有精神病,一直住在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徐婆婆作为其弟弟的监护人,所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搬离。”徐婆婆的代理律师说。
徐婆婆的女儿说起了事情经过:他们(徐婆婆儿子和陈某)是2009年8月3日登记的,没告诉家里人,只是那天他们一起回家,我弟弟对我女儿说:“你以后不能叫她阿姨了,要叫舅妈。”
8月13日,那女的(陈某)的前夫上门寻仇,把我弟弟杀死了。(本报2009年8月14日A10曾作报道《金狮苑小区昨发血案 男子挥刀砍死一人重伤一人》)
我弟弟、陈、陈的前夫都是同一个厂的同事,那女的不是好人,她16年前嫁来杭州,6年前跟丈夫离婚,跟我弟弟在一起时,还跟自己的前夫住在一起。
所以,她跟我弟弟结婚后,她前夫才会冲过来杀人。
陈在跟前夫纠缠中受伤,住进医院。她当时就装可怜,跟我妈说:“妈妈,俞(徐婆婆儿子)的钱我一分不要,都给你。”
当时我们就说,宁愿在外面帮她租房子,钱我们出,也不能让她住回家里。可是,我妈妈就是同情她,说不能在这时丢下她不理,就又把她接回家了。
9月27日那天,我回家看妈妈,她回来后看见我们在聊天,她就开始找茬,跟我吵架,还拿起菜刀,威胁要“杀死”我们。
因为她之前也打过我妈,所以,28日,我妈就搬了出来。
徐婆婆很愤怒,决定请律师打官司,将媳妇陈某“赶”出本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案子,法官决定进行调解,所以并未宣判。
“我能指望谁?”庭审过后,徐婆婆拉着记者说,自己虽然还有个女儿,但也是离异的,而且,也患有精神病,“像我这么命苦的人不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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