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2岁的张某在短短四个月内,29次入室盗窃连连的得手,涉案金额人民币7.6万元及美元500元。日前,张某被检察院以盗窃罪公诉至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2009年4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先后窜至怀柔、朝阳、顺义、昌平等地,用随身携带的压力钳、改锥等工具,在凌晨时分采取先攀爬楼房,再打开窗户的手段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盗窃。张某盗窃的财物大到笔记本电脑,小到洗浴消费卡、加油卡、掌上游戏机等物。张某归案后,公安机关通过指纹鉴定、现场指认等方式共计确定了29起入室盗窃案。
庭审时,张某未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提出异议,表示愿意认罪服法。在最后陈述阶段,张某表示,自己认罪服法,将来一定会认真接受改造,出狱后要重新开始自己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