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原系豫北某县一农民,2007年带妻子和女儿小小(化名)到荥阳市打工。2009年3月的一天,杨某回家后突然对女儿产生邪念,强行与小小发生了性关系。从2009年4月下旬至6月底期间,杨某趁妻子不在家之际,先后多次逼女儿小小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杨某妻子发现女儿不愿与其父单独在家,感觉蹊跷,在其追问下,女儿才哭着告知母亲此事。杨某妻子毅然到公安机关报案,此案遂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