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打工的南阳市新野县新甸铺镇农民陈平枫购房想办贷款时,发现自己曾莫名其妙地“被贷款”41万元。本报披露此事后,引起河南省信用联社和南阳市农信办高度重视,10月24日,南阳市农信办通报了调查结果,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私留客户身份证复印件作弊
10月24日上午,南阳市农信办党组成员丁光远通报了调查结果。他介绍,魏胜国是新甸铺镇南村人,因经营彩砖厂流动资金不足急需贷款,但不符合发放新贷款的条件。新甸铺信用社主任宋莹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安排客户经理李会庆变通解决。此后,便有了李会庆用陈平枫的名字贷款给魏胜国一事。
丁光远说,到去年5月31日,3笔冒用陈平枫名义贷的款已全部还清,之所以出现陈平枫15万元贷款未及时归还的不良记录,是因为金融机构征信系统不尽完善,传输过程中出了个别数据失真问题。信用社按照规定递交了异议申请后,今年9月,相关机构已对陈平枫的不良贷款记录进行了更正。
丁光远解释,在新甸铺信用社以陈平枫的名字为魏胜国办理贷款手续之前,曾有客户持陈平枫的身份证复印件作担保申请办理贷款,因手续不合规定没办成,但该身份证复印件却留在了客户经理李会庆手中。
事发后,李会庆害怕上级追究他的责任,就找魏胜国商量对策。魏胜国考虑到当时李会庆是为帮助自己,不忍心看着李会庆丢掉饭碗,就主动出资8万元,让李会庆找陈平枫私了。
建议主任撤职、客户经理开除
南阳市农信办认为,新甸铺信用社主任宋莹违反信贷制度,明知不能向魏胜国发放贷款,仍安排下属变通处理,建议新野县信用联社对其给予党内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罚款1000元,并责成其写出深刻检查;李会庆冒用他人名义违规办理贷款,建议对其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罚款1000元,并责成其写出深刻检查;监测会计齐青瑞对贷款资料审查把关不严,最终导致违规贷款得以发放,建议对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责成其写出深刻检查。
作为新甸铺信用社的上级主管部门,南阳市农信办责成新野县信用联社理事长、主任、监事长、主管副主任,写出书面检查,在全辖区通报。
丁光远说,发生冒名贷款的事情,是特殊时期的个别现象。当时,信用社的借贷系统还未实现微机管理,完全依靠手工操作,不易监管,才给李会庆等人留下了可乘之机。目前,南阳市农信办已下发通知,要求在11月15日之前,对辖区所有借贷项目逐笔核查,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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