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就业、入学,她咋啥都行?
被控诈骗68万,女能人当庭哭晕
不但能帮人办理美容师证,还能“助人”进入政府机关工作,更能帮人解决孩子上重点中学的难题,这样的能人怎么会变成诈骗犯?昨日,曾经开过多年美容院的刘丹因为被指控诈骗一个顾客68万余元,并找人作伪证在大东区人民法院受审。
办证就业入学无所不能
1970年出生的刘丹,1989年就曾因为盗窃被判刑二年。被捕前是沈阳市大东区某美容院负责人。
起诉书指控,1998年,刘丹在沈阳市铁西区其经营的美容院内,谎称自己能给一名同行办理美容师证,先后两次骗取了办证费人民币5500元。
2005年4月至2008年1月间,刘丹谎称能让李春连的女儿进入公安机关工作,并编造给他人好处费、缴纳体检费、培训费等各种理由,先后九次骗取李春连人民币396000元。
2005年4月,刘丹谎称购买化妆品需要用钱,以借钱为名骗取李春连人民币100000元。
2008年7月,刘丹又谎称能够把李春连的儿子办到沈阳二中上学,以给他人好处费为由,骗取李春连存有人民币180000元的银行卡一张和人民币6000元。
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刘丹在公安机关对其涉嫌诈骗一案立案侦查后,先后找到多人,以贿买等方法指使他们到公安机关作伪证。
120万欠条?孰是孰非
被害人李春连2005年初随老公从南方老家来沈做生意,在小区楼下美容院做美容时认识了刘丹。
“当时我女儿上警校,刘丹说自己老公是警察,能帮我女儿办到市公安局户政科,之后又说市局没名额了,省厅有名额,干脆直接办进公安厅。管我借10万块钱,我想有求于人,借就借吧。”李春连说。
“一次我朝她要那10万借款,她说投资到楼市已赚钱了,还说她哥哥搞房地产,投资进去肯定赚大钱,先期由她哥哥垫付投资240万,我俩一人一半,只要我写张120万的欠条就行。”
2008年,刘丹拿着欠条将李春连告上法庭,同年10月20日,大东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李春连还钱。李春连立即到大东区公安局报案,同时上诉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9年7月12日沈阳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法院并未查清楚欠条形成真正原因,刘丹也说不清楚120万巨额财产的来源,及对李春连交付款方式,同时大东公安分局已对刘丹立案进行刑事侦查,此案发回重审。
疑犯当庭否认控罪哭晕
庭审过程中,刘丹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全部否认,“都是诬陷,我从来没给李春连孩子办过任何事情,更没向她借过一分钱。她才是骗子呢,她在撒谎。”
为了证明指控,公诉机关准备了大量证据,包括李春连女儿当初写的日记,李春连家记载送钱的台历等等。中国刑警学院物证鉴定中心还对日记进行了鉴定,证明是写于当年。
当公诉机关宣读到刘丹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证据时,“我出来那天就是你进去那天!”刘丹忽然对李春连大声说,之后一直哭个不停。法官不得不宣布休庭,刘丹也被家人背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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