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将头发染成红色的青年因不满他人将头发染成绿色,竟对该人施暴并抢走其财物。8月6日,经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四名“红发”青年杨飞、王刚、喻某(未成年)、胡杰被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十二年不等的刑罚。
去年12月的一天,在义乌市某制衣厂打工的邓某领完工资后,到理发店理发。为了赶时髦,他把头发烫成“爆炸”式后,还把头发染成了绿色。同年12月30日,邓某刚逛完手机店出来,就遇到了将头发染成红色的青年杨飞等四人。四人见邓某把头发染成了绿色,感到非常“不顺眼”,便上前找茬儿,不但将邓某拖到小巷里拳脚相加,还将邓某身上的一部手机和50元钱抢走。四人离开后,邓某立即报案。
据四人到案后交代,他们先后在义乌江东街道等处多次抢劫他人财物。此外,喻某和胡杰还在义乌某电子商店盗窃了价值8200余元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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