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石桥市在反腐治贪中,一改“静坐衙门待击鼓”为主动出击,深究案源,取得良好效果。
近几年,这个市打破以往“民不举官不究”的坐堂办案思维,充分利用公、检、法、审计、土地和税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工作成果,对已有结论的各类处罚进行认真筛选,通过分类排队、综合分析,主动寻找腐败分子犯罪的蛛丝马迹。
2006年,这个市纪委监察局对市国土资源局处理的26件征占、征用农村土地案件进行分析,发现了16件构成立案条件的案件。他们顺藤摸瓜,查处案件,分别给予涉案的党员干部以党纪政纪处分。
为延伸反腐治贪的触角,他们根据全市20个镇区的分布状况,下设了5个纪检、监察分局,把执法机构延伸到基层,就地办案。5年来,这5个分局共处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273人。
这个市还针对腐败案件跨行业、跨领域、问题互相交织的情况,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执纪执法部门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对重大、复杂案件联合办案,提高了反腐败效率。5年来,这个市协同办案40多件,立案36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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