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琐事,一刀把妻子捅成重伤,也把自己贪污的事情暴露了。
1994年4月,在中牟县一镇政府工作的田某结识了王某。同年10月,二人登记结婚,王某带两个儿子、田某带一个儿子,组成了一个新家。
时过12年,2006年,趋于平淡的生活使得二人的矛盾多了起来。那年5月一天,因家庭琐事,田某酒后与妻子王某发生争吵,一时冲动失去控制,掂起一把一尺多长的刀刺向王某的腹部和左腋部,造成王某旋股动脉断裂,经鉴定为重伤,属十级伤残。
事发后,王某迅速报警,田某被拘留后,民警侦查发现,田某还有贪污行为。原来,2005年,田某在担任中牟县冷藏保险协会会长期间,以协会的名义通过中牟县农业局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大蒜出口创汇基地建设资金”50万元。
2006年1月份,田某先后2次从财政局以转账的形式将30万元、20万元拨付到协会在信用社开的账户里,田某将其中的21.5万元以发给群众补贴的形式,占为己有。
当年,中牟法院依法认定田某犯贪污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田某不服要求上诉,郑州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田某被移交许昌监狱服刑。
今年5月,王某向中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田某离婚。7月1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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