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2月17日电 昨天上午尖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犯有盗窃罪、抢劫罪和抢夺罪的8名罪犯进行公开宣判,尖山区人民法院认为8名罪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或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以构成盗窃罪、抢劫罪和抢夺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判出8名罪犯三年至十三年的有期徒刑并依据犯罪情节对他们分别处以三千至两万元不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