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老师好,我于2003年5月进入一家公司,真正老板是韩国人,但由于他自称没有能力申请办理外资公司。固要求我和另外的一位朝鲜族的同事分别担当法人代表和合伙人。我变成了10%的合伙人。事实上我没有出过任何投资资金。也就是所谓的名义合伙人。同时,在办理好内资注册后,我手上也没有任何资料,一切的资料全在公司法人代表手上。但由于,目前的我想换工作,所以,我想问下,该如何取消我的合伙人名称?需要那些资料?需要多少时间?最后,如果碰到问题,该到哪些部门去咨询呢?
答: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不能退伙。你只能和实际投资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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