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蔡先生:
我的一朋友王某去年借我3万元钱,说好3个月后归还,但至今未还,打他的电话也不接。我想起诉他,但只知道他的大概地址,如果法院根据此地址找不到他,会如何处理?
在线答疑:
你借给王某3万元人民币,与王某之间形成了借款合同的法律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可见,如果你提供的地址不准确,法院可以驳回你的起诉,建议先查到对方的详细地址,再到法院起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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