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我一位朋友原来在A城的一家公司工作,该公司因发展需要,又在B城建厂。一开始整个项目由几个人各负责一块,如果要购买什么材料或设备的话,他们几个共同决定后由老总签字,那时只还在进行第一期工程。由于老总不放心他们几个,而且我那位朋友能力、人品老总都是比较认可的,所以就派他到B城去全权负责该项目,所有的东西只要他签字就可以了。我那位朋友刚到那里后,一方面还不熟悉环境,另一方面以前也没处理过这种项目,在没有经验的情况下,并没有对一上任后的工程款进行核对,同时,原先的会计离职的离职,调任的调任。之后,所有的支出都是由他签字的。
第一期工程完工后,他打算做个总结,包括财务的总结,这时,他发现工程款的实际支出和帐面支出对不起来了,而且数目比较大。当初他不敢跟老总反映,想再花点时间查查看,直到二期工程快结束时,还是查不出来,他觉得这个事没法了了,所以就以其他理由提出了辞职,但老总不肯放,不开退工单,工程师证也被压着,直到现在。辞职后他就立马找了另外一家单位上班。
现在工程款的事还没爆发出来,到八月份整个工程将完工,他担心验收时事情会爆发出来,虽然他一分都没拿,但就怕说不清,毕竟他负责了很长一段时间。律师,我那朋友现在应该怎么办呢?如果到时公司告他,他该怎么办,最严重会是什么结果呢?请律师回复一下,谢谢!
答:责任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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