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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21名农民工领回部分工资8570元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3-07 15:11:25

  东北网双鸭山3月7日(记者王不也 见习记者 牟曦东)21名吃苦耐劳、憨厚老实的农民工,本想凭着自己的那股子力气、肯干的毅力,靠打工改变他们的生活。然而,就在他们充满了希望辛辛苦苦干完了近两个月的工程活准备领取工资时,换来的却是142500元的欠款。春节前,合家欢乐时,眼看着“血汗钱”就要付之一炬,无耐、无助的他们找到了在双鸭山市劳动保障监察队的帮助下要回了部分工资。

  2006年9月15日,岭东区26委和岭东二站21名农民工在江某和杜某的带领下,到双鸭山市某工地从事码头砌筑工程。当时,江某和杜某对他们承诺一天一开工资,刚开始时还能兑现承诺,可过了没多久,他们就找各种借口拖欠工资。11月9日工程完工了,可拖欠了21名农民工142500元工资的江某和杜某却不知去向……

  快过年了,正是与家人团聚的时候,没拿到钱,怎么回去与家人相聚,怎能高高兴兴、快快乐乐过个年。他们带着一丝希望找到了双鸭山市劳动保障监察队取得了联系。

  接到投诉后,劳动保障监察队的执法人员迅速赶到该建筑工地了解情况。由于江某和杜某不具有法人资格,而且不知去向,给讨薪工作带来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丝毫没有放弃,与建筑单位协商,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在执法人员的积极协调努力下,最终,建筑单位同意发放21名农民工的部分工资8570元,剩余工资待找到江某和杜某后全部发放。

  寒风中,手里捧着失而复得的工资、望着执法人员疲倦带有开心的神情,21名农民工兄弟笑了,是开心、是喜悦、是激动、更是感激,市劳动保障监察队真是农民工们的一把保护伞!

  劳动保障监察队负责人提醒农民工朋友:劳动监察部门代表国家执法,具有强制力,如果农民工遇到拖欠工资的问题,及时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是最简捷和方便的维权途径。

作者:    来源: 双鸭山新闻网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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