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携带乙肝病原被用人单位拒录
应届毕业生上海追讨平等就业权
东北网双鸭山2月28日电 因为携带乙肝病原在求职时被拒录,23岁的大学应届毕业生陈龙(化名)愤而将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硕科技)起诉至法院。陈龙请求法院判定这家公司侵犯了他的平等就业权,并赔偿其误工损失128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同时要求昌硕科技对其公开道歉。
今天,代理此案的上海广厦律师事务所律师瞿坚来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书。法院将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据悉,如果法院受理,这将是上海市第一起因乙肝歧视产生的诉讼案。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起诉的前一天,就业促进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对于人们普遍关注的就业歧视问题,就业促进法草案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歧视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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