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在前几年房改的时候,我的父母将自己单位的房子买下来,当时是我的一个哥哥出的钱(大约2万不到),同时我们一家人(包括我父母)都约定了这房子(在父母百年之后)由我的这位哥哥来继承,并且签字立了字据。但是现在房价飞涨,我有点后悔了,请问我还可以享有这房屋的继承权吗?或者获得其他相应的补偿吗?
答:
如果没有其他理由,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