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去年6月份有朋友借绍我做一个直销生意,我怕赔钱,所以对当事人说:“只要你给我打欠条我就做”当时她就给我写了一欠条,但后来真的是骗人的本钱也没回来,欠条写的是9000元,但实际上是陪了6000元,同时她们骗了好多人。现在我起诉了,我想问:假如她不同意陪偿怎么办,她会不会反有起诉我的可能,(因为实际上她只欠我6000元了,但起诉书上我又不能那么写,只是写的她借款没还一事。)3月6号开庭。开庭时如果她提到这事,我不提这事,行吗?只是珍对欠条一事,行吗?请律师给我一个回答好吗?谢谢了!
答:
她的反诉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她将面临反诉失败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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