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将车买给第二人,约定当天下午他去过户。第二日上午他来电说车已过户。其实并未过户的情况下他有将车卖与第三人。第三人开车将人撞死。现在死者家属把肇事者和我告上法庭。请问下,我应当负什么样的责任。关于这样的案子好像争议很大,请问法官这种情况一般如何判罚。谢谢!
答:
你要承担垫付责任,你承担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