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2月12日电 中国教育部考试法立法工作小组开展了一系列调研论证工作,拟于近期将考试法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争取考试法所调整的范围包括高考等国家考试,并涵盖公务员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等各种社会公共考试。
在去年(2006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周旭等31位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制定考试法。
报道说,考试法的制定,已由教育部牵头,成立了由司法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的起草领导小组。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目前中国参加各类考试的人员众多,其组织工作涉及的部门也很多,考试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考试的权威性、公平性和公正性,需要用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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