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2月19日电 昨日上午,西北政法大学学生方学勇向西安市长安区法院提交诉状,请求法院依法确认韦曲街办非法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及侵犯他行使监督权的行为违法,请求法院判令韦曲街办向他公开书面赔礼道歉,并请求1元钱的国家赔偿。
长安区法院表示,将在7日内确定能否立案。
昨日上午10时许,在两位同学陪同下,方学勇来到长安区法院门口,当场和陕西王炳森律师事务所律师蒋虎军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后,一行四人来到法院立案。方学勇作为原告在诉状中称,12月15日,他发现韦曲街办工作人员将一位卖水果的老汉围在中间,老汉的橘子被工作人员打翻在地,他见工作人员行为粗暴就上前劝说,工作人员未理睬,他便拿出手机拍照取证,行使公民正当的监督权。结果工作人员强行将他的双手按住拖进车里,并将手机抢走,并在车里对他进行恐吓。
原告被带回街办一办公室后,一名中年男子对原告的脑袋进行猛击,然后强行将原告手机内的照片全部删除,并搜出原告各种证件并记下证件号码,侵犯了公民隐私权。原告被非法拘禁达1小时之久,身体、精神均遭受了摧残。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公民依法享有对国家机关的监督权。”方学勇说,依据《国家赔偿法》等规定,才申请了1元钱的国家赔偿。“起诉街办并不是为了得到钱,只是想通过这次诉讼,让执法机关更加规范行为,依法行政,并主动接受公民监督。”
方学勇称,目前自己还是在校学生并准备考研,没有经济能力,将考虑向西安市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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