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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国家税务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http://shuangyashan.northeast.cn   2006-09-29 15:34:57


        我们集贤县国家税务局的前身是集贤县税务局,1994年9月国、地税机构分设后正式组建集贤县国家税务局。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28人,其中:党员70人;第一学历大中专毕业生23人、成人学历教育研究生1名、大学本科生8名、专科生60名、中专以下学历的25名。内设6个科室,下设7个分局、3个税务所,负责全县8个乡镇2个农场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主要税种的税收征管工作。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省、市、县文明办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我们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共建的工作理念,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三个成果一起要的工作思想。按着《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促发展”活动,积极探索“共铸诚信”环境的新途径。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目标,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和树立部门形象的主题活动之中,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积极创建,使我局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在主体税源不断萎缩、新的税收增长点还没形成规模的条件下,连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税款征收额由组建时的2,000万元增加到去年的6,300万元。 今年1—6月份,全局累计入库税金3,915万元,比上年同期2,471万元超收1,444万元,同比增长58.4%,预计年终完成7,800万元。这12年间累计实现税收4亿多元。有利地推动了税收事业的向前发展,为繁荣我县的县域经济,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确保我县财政收支平衡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局2001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国税局征收大厅被省国税局、团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2002年和2005年我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系统”、“共铸诚信先进单位”等荣誉。同时,先后被双鸭山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单位,并连续五年在全县正行风促发展“双评”和“两风”评比中取得最佳位次。2004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摆上位置、纳入日程,做到“三落实”

       我们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重要日程。一是落实领导。成立争创领导小组,组建了办公室,支部书记、局长全面负责,副局长、分局长、具体工作人员组成了推进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格局;二是落实目标。在局正式成立之初,就研究制定了《2001—2010年集贤县国税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两年大变样,三年上档次”的奋斗目标。按照《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健全完善了《集贤县国税局“十一五”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同时,根据市、县文明办不同时期的要求,每年都制定了切合我局工作实际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点》,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目标细化到各个环节,量化到人头,明确考核办法、细化考评措施,奖罚分明,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的责任意识,变被动为主动、变“软”任务为硬指标;三是落实责任。采取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方案和责任体系,做到了段段有部署、段段有检查、跟踪问效、常抓不懈。同时,为确保落实到位,建立建全了一整套文明服务规范,规章、制度,如工作人员“十五不准”、“八制、八纪”制度、八做到、八项承诺、文明用语和忌语、税务工作守则、岗位责任制、党内外监督机制等。

       搞好宣传、开展活动、做到“三抓”

       一是抓根本。首先是抓班子建设,在局机关、各分局、

       科室、所开展了“当优秀班长,做优秀助手,创一流业绩,建一流班子”活动,提出了“三多三少三带头”的工作目标,即:多学习,少应酬,带头成为税收工作的行家里手;多讲原则,少讲面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多讲奉献,少讲享受,带头成为勤政廉政的模范。努力建成一支讲学习,讲民主,讲廉政,讲团结,讲奉献,讲务实,讲政绩的班子。二是抓干部队伍建设,把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道德、文化、工作素质和能力作为文明单位建设的切入点,通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提高了全局党员自身的政治素质,增强了党性意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利用每周五学习日开展了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学习。举办各类税收业务讲座、电脑培训,基层领导干部培训班,税收法律讲座,开展业务知识测试和技能竞赛,对干部职工进行“充电”。在妥善解决工学矛盾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成人教育,不断提高文化层次。在全省国税系统举办的《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竞赛中,我局选拔了6名同志参加竞赛,有2名进入全省前50名,6名全部进入市局前10名,受到了省、市局的表彰和奖励。

       其次,把改善办公环境,建设美化、香化、亮化、绿化、现代化的办公环境作为文明单位的重要环节,本着逐年加大投入、专项整治、巩固与提高并重的原则,几年来为改善机关、分局办公条件、增加便民服务措施、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建立文体活动室、购置体育健身器材、设立图书室等,共计投入资金50余万元。同时,为推行办公自动化,又投入20多万元,购置了国内比较先进的计算机2台、彩色打印机1台、激光打印机1台、VCD音响设备1套、数码摄像机一台,数码照相机1台,在征收大厅设置了大型电子屏幕等。目前全系统共有应用服务器3台,微型计算机62台、打印机35台,实现了征收管理网络化,公文处理无纸化,活动资料数字化。

       二是抓基础。我们始终把“细胞工程”建设为文明单位创建的最基本环节,制定出台了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窗口、文明职工、文明职工标兵、文明家庭的考评实施细则,实行平常自考、半年统考、年终评比的考核评比办法,建立考评档案,公示考评结果。同时配合县文明办开展“十个十佳”活动。深入开展了“爱岗敬业的好职工”、“无私奉献的好公仆”、“奋发向上的好青年”、“邻里和睦的好家庭”、“尊老爱幼的好婆媳”、“勤奋好学的好孩子”等评选活动。利用“元旦”、“三八”、“五一”、“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重大纪念节日,采取召开座谈会、演讲会、报告会、茶话会等形式开展相适应的活动,寓教于乐、喜闻乐见,广泛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参加的主动性。同时注重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树一个典型,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一批人。

       局长曹宏伟同志被县委、县政府授予“职业道德标兵”和“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县局副局长李东华同志、车所所长刘凤奇同志先后被省国税局授予“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纪检书记姚庆同志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优秀纪检干部”光荣称号;市场所所长赵彦同志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征收分局副局长宋国华同志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道德之星”荣誉称号;征收厅主任孙云丽同志被团县委授予“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在本系统树立了刘庆林、陈本志等一批文明家庭、文明职工标兵等一批典型;征收大厅被评为文明示范窗口,计财科、信息中心等6个科室被评为文明科室。

       三是抓提高。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深深认识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是促进部门建设,促进经济工作开展的强有力的保证;是树立一个部门,一个单位良好形象的有效载体。因此,我们提出了本部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立足现在、放眼未来、加大投入、稳步提高”的工作要求。在创建上要实现“五不”。即:创建意识不能淡、创建目标不能软、创建起点不能低、创建投入不能少、创建力度不能弱。在创建过程中要达到“五新”标准,即:思路新、载体新、内容新、方法新、成果新。

       三、营造氛围、突出内容、确保“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

       以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深入开展“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促发展”的活动,开展“共铸诚信环境”活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教育为主要内容,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学习教育活动,用典型的事迹感召人,利用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作现实教材,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如开展向孙繁森、李润五、袁庭钰、王振举、张会杰等英模学习,形成了学有目标、赶有榜样、崇尚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为着力点,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活动。2002年5月份,我局在县精神文明办和团县委共同组织的全县《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知识竞赛活动中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在“改、树、塑、促”活动中,提出了“从自身找陋习,从小事改陋习,树立新风尚,弘扬主旋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目标,按着县文明办印发的《文明市民守则》和文明规范“十要、十不要、八提倡”的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促成全体干部职工文明言行、文明习惯的养成。在“共铸诚信环境”活动中,开展了“税收与公民”、“诚信纳税”、“为经济发展服务”、“改善招商引资环境”等内容为主题的活动,推行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服务规范,公开征税依据和标准、公开违法处理依据、公开处理结果,聘请了张士田等4名县委、县政府离退休老领导担任本系统“行风监督员”,定期向纳税企业和纳税人下发《征求意见函》,建立了系统内外监督机制,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建立联系卡、设立服务监督专线、举报箱、意见薄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教育活动中,以“三远离”为主要内容,首先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从自身的家庭、子女抓起,管护好自己的子女,为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其次,结合本行业的特点,我们与县第二中学、第七中学等学校结成联建对子,为学校购置健康的图书、音像制品等,并义务为学校担任校外辅导员,定期对学生进行教育,并进行“人民税收为人民”和“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的教育。同时,我们与县检察院和笔架山监狱结成共建对子,聘请检察院的同志到我局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杜绝失职、渎职行为等项教育;每年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笔架山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真正做到了警钟长鸣,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是突出“服务社会”的宗旨。

       从创建优良税收环境、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出发,我们始终把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放在本职工作的重要位置,在突出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一方面,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八制、八纪”制度,脚踏实地为纳税人办好事儿,办实事儿。一是对全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实行“一窗式”管理,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捷服务。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程序,简化审批手续。比如:购买发票,过去要经过层层审批,现在直接到办税厅就可以购买。三是为纳税人全面实行“一站式”的限时服务。过去办理税务登记要等七天办完,现在在办税厅20分钟内就能办完;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工作,过去是一个月的时间,现在3天之内办完。还有对招商引资企业做到特事特办。只要纳税人申报资料齐全、合法、真实,我们就力争在最短时间办完。如天津市环渤海集团来我县投资办理税务登记和其它相关手续时,正赶下班,我们办税人员在9分钟内完成,受到外来投资者的赞誉。《双鸭山日报》、《中国税务报》等报刊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另一方面,认真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所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生产经营达不到起征点的免收增值税。积极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征收窗中设立“下岗职工再就业绿色通道”,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把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并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现已办理134户,共计金额5,360 元。无偿为纳税人订阅《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和《纳税向导》等报刊,并及时发放到他们手中。

       在抓税收收入的同时,我们始终坚持文明办税这个宗旨,积极开展市委提出的“四查四反对”活动,严格执行“文明办税服务制度”,“国税干部文明办税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把依法征税作为“执法尺子”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把政务公开作为“自律尺子”增加我们税收工作的透明度;把优化服务作为“满意尺子”真心实意为纳税人办实事;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形象尺子”规范服务行为,以实际行动实现国税部门对全县人民的承诺。用热情和真诚来赢得社会公众对国税的好评,确保在年终“双评”工作中获得最佳名次。

       三是突出回报社会的意识。

       积极参加“西部开发助学”、“爱心助学”、“百村包扶”、“扶贫助耕”、“助残济困”、“一帮一扶”、“救灾捐助”等社会公益活动。本着单位出一点、职工捐一点的原则,领导带头,全体干部职工涌跃捐资。如:全局36名副股级以上干部自动选择36个贫困对象,结成帮扶对子;包扶丰乐镇太成村一名贫困学生达十年之久,大家集资捐物达6,000余元;为“百村包扶”的包扶对象丰乐镇太复、永强两村20个贫困户捐资捐物价值累计5,000多元;帮助农民致富协调贷款8万余元;帮助永安乡老军属大家捐款2,500元;资助遭受水灾的3户居民款物合计为2,000元;近两年为西部助学工程,单位捐款6,000元,个人捐款5,000多元;为帮助农民雪中收粮,单位捐款2万元;为“贫困母亲”个人捐款3,200元;助残捐款5,200元;除此之外,近几年参与其它社会各类捐助达20余万元。

       回顾几年来本部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省、市、县文明办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点上的多、面上的少,还有一些死角死面;形式上的多、内容上的少,还有一些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懈努力,认真总结,不断完善,迎头赶上。


 

作者:    来源:     编辑: 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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