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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检察官为“村官”上法课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6-05-09 10:06:38

  东北网双鸭山5月9日电 建设新农村,“村官”要懂法。“五一”前后,双鸭山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走乡进村,给双鸭山市所属四县四区的“村官”讲法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新型农民。

  目前,在农村,特别是村委会成员里,懂得法律知识的人还不多,能够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人更少。致使很多邻里纠纷、生产资料纷、劳动合同纠纷等一些不甚严重的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在基层,造成群众上访,既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也干扰了农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双鸭山市委提出,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制作保障。要加强农村的法制建设,让每一个村屯至少应具备一名懂得法律知识的农民,让他们能够运用法律法规解决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基本问题。

  按照市委要求,双鸭山市检察院主动服务于地方新农村建设,并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优势,送法到基层。他们抽调检察系统的精兵强将组成培训教师组,深入到四县四区、各基层乡镇、村屯,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问题、民法通则、治安管理条例、对村干部职务行为监督和预防职务犯罪、农村易发和土法事件,特别是群体事件的处理等方面,对“村官”进行法律专题培训。

  每到一处,检察官们受到当地农民的热烈欢迎。“村官”与检察官互相交流,检察官一一解答“村官”们提出的问题。“村官”应怎样依法行使职权、如何解决农村实际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矛盾和纠纷、如何更好地发挥村委会的作用等内容,是“村官”们咨询最多的话题。

  据了解,双鸭山市检察院为每位“村官”建立了档案,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将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并通过这次培训,使每个村委会中至少有一人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具备处理一般性涉法事件的能力,提高“村官”依法行政的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新型农民。

作者: 王超慧    来源: 双鸭山日报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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