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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措施”严把辖区药店冬季疫情防控关
//shuangyashan.dbw.cn  2020-11-20 00:45:39

  为贯彻落实冬季疫情防控要求,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开展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工作,严格把控疫情防控关,时刻绷紧防控这根弦,全方位夯实冬季药店疫情防控基础。

  常抓不懈,持续深入开展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将药店疫情防控工作与日常监督巡查和正在开展的药械领域的各项专项检查、药店量化分级管理评定、药品监管信息公示等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互相推动。将药店疫情防控情况作为量化分级评定的一项重要衡量内容,作为评定“监管级别”的一票否决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域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各基层所监管人员责任,防控工作检查覆盖面达到100%。

  警示提醒,督促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持续坚持“每日一提醒,每日一督促,每日一警示”,每天通过企业微信群向监管辖区内55家药店发出警示通知,全方位加强药品经营场所的疫情防控,消除各种隐患。严格要求各药店进门务必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工作人员务必规范佩戴口罩,务必每日对营业场所进行消毒,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问题的药店停业整顿,进行约谈督促整改。

  精准填报,充分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持续推进“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继续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沃填报”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落实“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监测管理工作。要求药店在对外销售药品时做到“三准确、三核实”,即一是购药人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手机号码必须回拨确认核实;二是购药人身份和家庭住址必须准确,对身份证号码必须现场核实;三是购买药品记录要准确,对购买药品用途必须询问核实。对不配合登记的,一律拒绝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切实做到“有买必报、逢报必准”,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岗哨”作用。

  记者 董田胜

作者:    来源:    编辑:王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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