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邓敏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村环境整治这个事,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要搞,标准可以有高有低,但最起码要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也要看到,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主要表现在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农民群众参与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还未被充分调动起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建设项目和性能缺失,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及污水管网、自来水供应等配套设施还不健全;省、市、县资金投入有限,部分地区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建设资金缺口较大;部分乡镇、村屯没有建立和健全长效保洁管护机制,导致农村环境整治出现反弹现象等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必须要通过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对此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要加大力度,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力度,引导农民树立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卫生意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手机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村规民约有效结合,积极调动群众参与,促进村民文明意识和文明习惯的养成,做到环境卫生标本兼治。
第二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要针对重点任务有的放矢,分类实施农村环境整治。
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最难啃的部分啃掉,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持续推进农民卫生习惯,农村整体风貌的改变,实现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的目标。
第三要筹措资金,抓好管护。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拓宽筹资渠道。要探索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建立对环境整治工作的检查、监督或通报制度,建立奖惩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成效。确定牵头单位,明确相关部门的建设和后续维护管理责任。
第四要形成合力,统筹兼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众多,不能搞单兵作战,要加强治理项目的融合。要与正在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旅游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部署,相互促进,共同落实,积极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第五要强化督查,狠抓推进。要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总结评比验收,加大问效、问责、追责力度,切实增强县(区)、乡村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我市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也是当前推进乡村建设的主要抓手。农村美不美,环境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正确方向,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为重点,因势利导、精准施策、久久为功,打好打赢这场硬仗,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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