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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金融风险小常识
//shuangyashan.dbw.cn  2018-06-29 06:57:24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范围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三)以高利诱惑投资养老公寓、养生度假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四)以“教育储备金”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五)以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理财—资金池模式,即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款人,或以私募基金形式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款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六)虚构借款人及债权人列表,将债权转让设计成“理财产品”的形式包装出售进行非法集资。

作者:    来源:    编辑:王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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