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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敢随便传播网络谣言么?
//shuangyashan.dbw.cn  2018-06-04 06:29:06

网上编造虚假信息最高可判7年

  东北网双鸭山6月4日讯(记者 柴双)如今,在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台上,网友发布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有相关的法律条文的制定,也仍有很大一部分公民不知道或者是知道了也抱有侥幸心理,想着世界那么大,随便编辑一条虚假信息发送出去,有谁能找的到我呢?为此,记者来到了我市尖山区公安分局网监部门,该部门的职责就是将虚拟世界散布虚假、黄色、暴力等相关信息的发布者现实化,将提取出的信息交由办案部门进行下一步排查。网监部门相关人员魏柏宇向记者介绍了今年年初,发生在我市散播虚假信息的一件真实案例。

  2018年2月11日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尖山区新兴大街三马路矿工大厦拐角红绿灯处使用其手机摄录了一段内容为:“看看,三马路被警车封上了,百业兴楼上煤气泄漏熏死了好几十人”的小视频,并通过其微信上传到两个微信群内,其中一个微信群名为“聊天群”,共9人,另一个微信群名为9人。2018年2月12日许,侦查员在宝山区将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供述其摄录的视频内容未经考证,其也未见到有人被熏死,只是听过路人随口说完之后便到网络上传播,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刑事拘留。

  随后,记者来到了尖山公安分局法制大队进行了解: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警提醒:现在微信、微博、论坛上的信息量相当大,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故意别有用心地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以往最多只是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几天,但在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以后,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了,其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坐牢7年。当然,网友们对信息不加甄别、不加思考盲目转发,同样可能触犯这一条规定。

作者:    来源:    编辑:杨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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