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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部门年内第二次出台30条便民举措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16-10-20 09:38:32

  东北网双鸭山10月20日讯 19日10时,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新出台的《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便民利企三十条》举措。在已有政策基础上,不断推出更加符合我省群众需求的便民利企新举措。

  城区居民身份证办证时限由40日缩短到20日

  从11月1日起,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户政部门,将进一步缩短居民身份证办证时限,城市建成区内居民办证时限由40日缩短到20日,县(市)乡居民办证时限由40日缩短到30日。

  每年中高考前夕,都会有很多考生因为丢失身份证件求助公安机关加急补办。为解决这一人群需求,每年高考、中考以及高中会考报名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将对考生办理居民身份证事项当日受理,3个工作日内免费寄往办证受理点。

  今后,如需加急补办证件的考生,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并在办证受理点登记好考生联系方式即可。办证受理点在收到证件后将通知考生或家长领取,公安机关只收取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证件丢失联网备案异地办证跨省受理

  身份证丢失后,大多数人的选择是补办一张,很少有人会想到找回证件或到公安机关对丢失证件进行申报备案。

  即日起,丢失身份证的市民可到市、县公布的已开通挂失业务的身份证办证大厅及派出所申请身份证挂失。

  市民挂失身份证时,如果此张身份证被他人拾取并在公安机关做捡拾登记后,挂失系统将自动提示,市民可根据信息提示去相应捡拾机关办理证件发还业务。

  今后,我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点,可受理除新疆、西藏、广西、内蒙古之外跨省以及省内居民跨市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只要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在现居住地派出所完成暂住登记后,即可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完成人像照片采集和指纹采集。

  办理时需交验居住证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学籍证明,不需要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目前黑龙江省跨市地身份证受理业务已经全面开展,并将从10月20日起全面开通除双语证地区外的异地身份证互办业务。

  交警入驻二手车市场

  今后黑龙江省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对各地具备条件的二手车市场,经考核批准后,设立车辆登记服务站,将办理业务窗口前移,延伸车管服务,二手车交易时,可在市场内一站式完成机动车转移登记、临时牌照发放、申领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违法处理等公安交管业务。

  黑龙江省共有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39家,目前交警部门已设立登记服务站9家。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对符合设立登记服务站条件的二手车市场进行报批审核,进一步增加车管服务网点。

  服务企业信息前置警企共建微信平台

  各大运输企业在招聘驾驶人时,往往对驾驶人以往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相关信息并不了解,更多运输企业只能采取试用的方式来考核驾驶人的工作情况,这就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从11月1日开始,交警部门将为各运输企业提供驾驶人信息查询服务,便于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及时掌握和考核驾驶人相关情况。今后,道路运输企业只要凭有效证明到辖区交警大队,即可查询相关信息。

  微信公众平台是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开展警民沟通互动的新平台,从明年1月1日起,全省交警部门将利用微信平台,为全省运输企业提供网上交管服务,同时通过微信平台听取企业、驾驶人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建立由企业负责人、主管安全主要领导、安全员、驾驶人等组成的微信群,辖区有关交警部门指派民警进群开展工作,微信群中交警将随时发布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恶劣气象预警,道路限行及交通管制信息,安全驾驶知识,便民服务措施宣传和解读,节假日出行两公布一提示等信息。

原标题:省公安部门年内第二次出台30条便民举措

作者: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贾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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