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9月27日讯(于子舒 记者 王博)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全市交通运输管理职能部门,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解决影响和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惠民生解民困为工作的落脚点,不断全面优化和提升行政职能及行业作风,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交通政务环境。在市委提出优化发展环境整治工作以来,该局多次召开党委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相继制定了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和科所队优化发展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自的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落实,从而形成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在全局范围内营造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
深入落实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措施。该局出台了《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非公企业家代表优化发展环境座谈会所提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六项措施》。对货运车辆营运手续、从业人员资格证件采取到企业或主要站场进行源头检查的方式予以服务;取消了双鸭山高速公路口路政执法,将建龙及环路的固定治超站点改为流动稽查,并减少公路巡查频次;在交通执法过程中,除涉法涉黑、暴力抗法、社会影响恶劣、严重违法违规等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外,行政处罚一律按照下限执行。按照国家和省超限运输治理相关规定,经该局研究,对车货总重超10%以内的,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一律放行;加强交通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提升执法人员服务意识,要求交通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上级各项规定,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对交通从业人员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依法装载、合法运营意识,共同营造“货畅其流”的良好运输环境;定期深入运输企业,每月不少于1次“面对面”征求企业和经营者意见建议,帮助企业和经营者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在交通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防止罚款提成问题。
精简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审批项目。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原则,对不适应我市发展环境要求的坚决予以转变管理方式。对行政许可能够下放到县里的事项放到县里,减少服务对象的办事成本。经过集中清理,在原有122项行政权力事项基础上,精简到90项行政权力事项。
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的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市交通运输局编发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手册汇编中,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相关法律规定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规定,执行交通运输部的各项禁令,执行《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六不准”、执法人员“六严禁”、执法标志车辆管理“六禁止”》和《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等制度规定。重点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处理违规不公正、处罚标准不统一、处罚不及时,以罚代处以及不文明执法等问题。
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主动性。通过站点宣传栏以及报纸、广播等信息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司机和乘务员按照优化发展环境的精神,严格执行文明服务要求,引导客运经营者文明出行、礼貌友善。为保证百姓准确无误的乘车,加强优化发展环境,市交通运输局组织龙安公司对市区九阳路、建设路、新兴大街等站亭、站牌进行卫生清理工作。确保站亭、站牌主体干净、公示信息清晰易懂。
打造服务百姓的品牌窗口。重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杜绝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效率低下、态度冷漠、语言生硬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主要以窗口单位、办事大厅为重点,努力把服务窗口办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示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切实践行“人便于行,货畅其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行业核心价值观。办事大厅和检测等窗口,继续实行首问负责等制度。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提高效能九项制度,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人性化的优质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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