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7月11日讯(记者 韩庆权)为落实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全面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农政策,该项补贴将于近日由区、乡财政部门通过“一折(卡)通”兑付到农民手中。
此次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坚持“远近结合,平稳过渡”的原则,长远考虑是待全省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完成后,以确权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保证合理合法耕地都能享受地力保护政策。在土地确权工作未完成前,暂以原粮食补贴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补贴。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市财政局在推进我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落实中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要强化补贴资金管理,核实核准补贴面积,及时兑付补贴资金;要加强考核评估,对农户秸秆还田、施用农家肥等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考核评估,确保把每亩不低于10元地力提升资金用好;继续坚持做到“一个到村、两个到户、七个不准”;要全面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增加政策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积极促进和保障我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据悉,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秸秆还田、施用农家肥等直接用于耕地地力提升的资金要达到每亩10元以上。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考虑目前流转土地较多的实际,对于流转土地补贴对象,凡是承包(租赁)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规定的,按双方合同(协议)执行;没有合同(协议)的,补贴给拥有耕地二轮承包权的农民(集体、单位)。2016年我省统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71.454元。该补贴资金将于近日由区、乡财政部门通过“一折(卡)通”兑付到农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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