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3月11日讯(记者 徐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3月1日正式实施,为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反家庭暴力法,使家庭暴力受害者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近期,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
一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媒体,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的主要内容、实施意义等。市妇联在双鸭山广播电台“新闻早点”栏目和双鸭山广播电视台交通文艺广播“交广热线”栏目同步直播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宝清县妇联在宝清电视台开办了反家庭暴力法讲座;集贤县妇联借助微信群、QQ群及集贤妇女网等平台普及反家庭暴力法,协调县广播电视台从3月1日至5日在黄金时段反复播报反家庭暴力法。
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等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家庭成员积极参与。饶河县妇联联合司法局、法院、民政局、综治办等单位举行了以“反对家庭暴力、创建平安饶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并发放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单;集贤县妇联在城镇主要街道悬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等宣传条幅,并发动各乡镇、村屯在集市或公共场所,利用黑板报、橱窗、标语、横幅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宝清县尖山子乡妇联开展以“从我做起善待家人反对暴力”为主题的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
三是组织基层群众主动学、认真学,从源头增强基层群众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把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到基层。集贤县妇联与县检察院巾帼维权志愿者深入到腰屯乡开展普法宣传进村屯活动,女检察官“以案说法”解读反家庭暴力法,并现场解答群众的各类咨询;宝清县七星泡镇妇联主席和村妇代会主任走上讲台为村妇女姐妹们讲解《反家庭暴力法》相关内容,引导和教育受虐妇女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创建和谐家庭,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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