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3月10日讯(孙玉鑫)近年来红兴隆农垦法院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主动出击,靠前服务,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健全制度,优化服务保障。针对辖区农业企业性质、法律服务需求量大的特点,出台了《关于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指导意见》针对辖区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以“服务辖区企业”为主题的各项活动,主动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常态化走访企业,与企业建立稳定的沟通协调机制。在走访企业过程中,有针对性地提出公正合理的司法解释和建议,进行法律培训,帮助完善合同、堵塞法律漏洞,有效扼制和减少了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防范了国营农场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受到辖区党委的高度赞扬。
创新举措,提升工作质效。在提高民商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上狠下功夫,工作中多采用简易程序,快立、快审、快结。在办理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案件中,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国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尤其对用工、劳资等纠纷,依法及时处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证他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坚持能动司法,紧紧围绕管理局实施的“五局战略”目标,相继开展了打造“服务型”法院和“服务大局年”等系列活动。近年来,审结了“5.28”涉黑案件、江川农场涉农、北大荒牛业破产等一大批辖区内有较大影响的各类案件,为企业减少和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有力保障了辖区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