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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16-01-18 09:24:55

——2016年1月8日在双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恒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5年检察工作简要回顾

  2015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牢牢把握“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推进改革”的工作主题,大力弘扬“双鸭山检察精神”,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检察机关建设,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为推进全市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专门制发《全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破坏发展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全市检察机关优化发展环境“十个严禁”》,严肃查办影响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立案22件24人;依法打击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背后的违法犯罪,批捕8人、起诉6人;严厉惩治侵害农民利益、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立案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犯罪案件31人,监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16件,公安机关现已立案12件。服务经济健康发展。既注重抓好对双矿集团、国电公司、建龙集团等全市支柱企业的法律服务,又突出抓好对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和对俄经贸企业的法律服务,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接联系,主动深化服务,共向各类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1次,开展法律宣传15次,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23个,发出检察建议1件。积极开展对俄贸易旅游法律服务,向俄罗斯游客及对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2次,开展法律宣传5次,帮助对俄企业解决涉法问题6个。服务保障民生民利。侧重从办案一线和基层前沿强化服务保障,建立并完善“优先服务、延伸服务”两个工作机制。优先办理涉及民生民利的案件,及时查办惠农扶贫、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39件55人;向基层延伸检察服务职能,通过检察“三室”等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36人次,调解矛盾纠纷57件,帮助基层困难群众做实事好事63件。

  (二)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惩治预防职务犯罪。抓好专项突破。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立案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职务犯罪案件52件78人(贪污贿赂案件40件55人,渎职侵权案件12件23人),其中大案39件56人、要案7件7人。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办行贿犯罪7件14人。针对“生猪补贴”领域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立案查办乡镇政府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9件20人。加大专项追逃力度,成功抓获1名在逃13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抓好专案侦办。根据省院指令,成立“12·10”专案组,从两级院抽调110名干警强化侦办,圆满完成阶段性专案任务,共立案查办38人,其中要案7人,受到省院高度评价。抓好犯罪预防。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115次、警示教育29次;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惠农扶贫等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5次、专项预防调查12次;结合侦查办案,开展预防调研分析25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帮助相关部门、单位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制度机制。

  (三)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强化各项法律监督。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不批捕92人、不起诉18人,促成刑事和解15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9人;监督刑事立案5件,监督刑事撤案1件,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15件,追漏捕4人,追漏诉3人,提请刑事抗诉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创新建立诉讼文书备案审查机制,对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逐案对比审查,切实增强刑事诉讼监督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强化民行诉讼监督。提请民事抗诉10件,建议再审5件,跟进监督1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7件,监督民事执行6件,作出不支持申请决定10件。创新建立并大力推行民行检察一体化办案和民行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直接参与,做到公开透明,提升办案质效,省院向全省推广这两项经验。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审查财产刑执行案件25件33人,涉及罚金10.8万元;开展6次监管场所巡视检察,监督整改安全隐患、执法问题5个;对220件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和828名监外执行罪犯的社区矫正实施有效监督。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件1人。

  (四)围绕维护大局稳定,推进平安建设深化。加大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批捕182人,起诉282人。加大信访问题防范化解力度。研究出台《全市检察机关信访稳定工作问责办法》等5项制度,从制度机制层面严密规范信访稳定工作,省院将这些做法向全省推广;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表达诉求、化解矛盾,认真接待、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483件,救助刑事被害人3人,清理积案14件,目前已化解12件;扎实开展“无涉检访基层院创建”活动,司法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全市8个基层院均没有发生新的涉检访;切实做好重要敏感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在全国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均实现越级进京“零上访”,省院多次予以表扬。加大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力度。主动参与专项整治、“清网行动”、社区矫正等专项活动,针对突出问题及时发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察建议6件。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创新建立“三汇二访一监”工作法,工作经验获最高检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五)围绕实现科学发展,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6次、专题研讨3次,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3次,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坚持风纪治检。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新颁布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等6个正风肃纪的通知规定,组织开展纪律督察、党风巡视36次、纠正轻微违规问题8个,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业务强检。开展培训竞技、实战演练等活动22次,举办“检察业务大讲堂”5期,邀请最高检、省院反贪反渎、刑事检察业务专家来作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干警业务素能。坚持科技兴检。研究制发《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科技强检实施方案》,投入1500余万元,大力推进综合视讯监控平台、公共信息查询平台和远程提讯、远程接访系统建设,配强科技装备,强化实际应用,进一步深化科技兴检。坚持基础立检。坚持资源向基层下沉、精力向基层集中,切实强化对基层院工作的支持。市院领导深入所包保的基层院调研督导20人次,各业务部门深入基层院对口指导97人次,帮助基层院协调解决规范司法办案、加强检务保障等具体问题23个。全市19个检察“三室”充分发挥“六个平台”作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开展法律宣传51次,接待群众来访256人次,收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条,开展职务犯罪个案预防2件,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5次,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29人次,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六)围绕严肃法纪要求,深化司法执纪监督。切实规范司法行为。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司法规范化、执纪严格化“两化建设年”活动,创新建立“干警司法执纪电子档案”,在各业务部门专设规范司法监督员、在各党支部增设纪检委员,强化司法执纪监督力度。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抽调40名业务骨干、组成4个评查小组,对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所办理的4919件案件全面进行评查,共查摆出4个方面24项、146件187人次的司法不规范问题,真正做到见人、见事、见案件,并分门别类整理、制定整改台账,逐案逐人落实整改任务。针对评查发现的卷宗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市院统一制作9类主要检察业务的标准化卷宗范本,下发各基层院一体执行。扎实开展涉案财物保管场所规范化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先进基层院评比三项活动,严密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切实深化检务公开。组织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全面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向全社会公开司法办案程序性信息1562条、重要案件信息56条、法律文书243份,开展辩护与代理预约50件,实时更新重大敏感案件信息292条,社会各界通过网络查询司法办案信息2063次。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通双鸭山市检察院微信、微博和新闻客户端,已推送相关工作信息830篇,检察宣传工作向全省介绍经验。切实强化外部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检风检纪监督员参加重要会议39人次、旁听庭审23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126人次、参与控申接访21人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9人次,向人大汇报工作29次,向政协通报情况27次。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转信的办理答复工作,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有1个集体受到最高检表彰,有1名干警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有3个集体、5名干警受到省委政法委、省院表彰奖励。市院机关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市院整体工作被省院评为优秀等级。

  全市检察机关一年来所取得的工作进步是广大检察干警忠诚履职、奋力拼搏的结果,更是市委、省院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全市检察工作存在的一些明显不足和实际困难:一是有的基层院服务大局的具体措施还偏单一,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少数基层院的工作基础还显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两级院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能还有欠缺,需要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人员不足、骨干匮乏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切实加以解决。对于这些不足和困难,我们将坚持不懈努力,积极争取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检察工作主要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省院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推进改革”的工作主题,继续强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检察机关建设,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更加有力地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检察机关的重要责任,全面落实市委和省院部署要求,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继续深入推进“严厉打击破坏发展环境犯罪”专项工作,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职能作用,积极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二)进一步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经济政策实施、干扰改革举措落实的严重职务犯罪,坚决惩治侵吞、窃取、骗取、挪用国家投资资金以及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继续深入推进“服务保障民生民利”专项工作,严肃查办惠农扶贫、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环境保护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在司法办案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违法者,注意保护和激发企业家、创新人才、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牢固树立“预防职务犯罪也是生产力”的理念,紧密结合司法办案,把预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项目、经济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预防。抓好预防宣传、预防调查和警示教育,综合采取预防建议、专题报告等措施,把预防工作抓得更切实、更到位,真正让因为犯罪而被查处的成为极少数。

  (三)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全面贯彻修改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等重点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民事审判、民事执行中违法问题的法律监督,加强对行政诉讼和裁判执行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切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对有案不移、有罪不究问题的监督,坚决维护法治统一。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中的制约,完善律师权益保障,及时查处执法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腐败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入推进“服务平安建设深化”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和严重刑事犯罪;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对特殊人群、流动人口、信息网络、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切实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继续扎实开展“无涉检访基层院创建”活动,既严格规范司法,又妥善化解矛盾,坚决防止发生新的涉检访,切实推进平安双鸭山建设。

  (五)进一步抓实基层基础。继续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检察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新常态下广大干警全面履行职责、服务工作大局、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强化检务保障,全面提升基层院各项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检察“三室”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切实增强思想行动自觉,全面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司法素能、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六)进一步落实内外监督。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执纪严格化“两化建设年”活动,确保司法办案质效,确保队伍不出问题。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全面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依法认真报告工作。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认真负责地办理议案、提案,真诚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坚守法治,规范司法,严格执纪,全面履职,奋力进取,努力为实现全市转型发展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    来源:     编辑: 王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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