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8日在双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连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2015年1~11月份,全市法院收、结案数量再创历史新高,共受理各类案件11700件、同比上升29.7%,审执结9776件、同比上升24.1%,审限内结案率为97.4%;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502件,同比上升11.4%,审执结1406件,同比上升19.1%。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32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人犯129人。其中,审结涉及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115件,同比下降54.4%;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124件,同比下降39.5%;审结贪污贿赂案件28件,同比下降30%;严格减刑条件,依法办理减刑案件533件,其中降低提请减刑幅度233件,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依法化解民事纠纷,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6007件,同比上升36.7%;其中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和侵权纠纷等涉民生案件2157件,审结涉及土地承包流转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263件;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针对金融借款、小额信贷、民间借贷等商事案件大幅增加的情况(同比增加了38.9%),开展了司法服务献计献策大调研,出台了《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四方面十二条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发出优化发展环境七项承诺,通过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共计审执结各类涉企案件2420件。妥善解决行政争议,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审结一审行政案件68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24件,占35.3%;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2件,决定予以赔偿38.8万元;加强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依法裁定准予执行86件,不予执行28件。大力加强执行工作,不断增强执行威慑力。共执结各类案件1877件,执结率为61.7%,执结标的额9.8亿元;其中,中院受理执行案件150件,执结98件,执结率为65.3%;两级法院建成了执行信息指挥中心,开通远程指挥监控系统,集中协调处理重大执行案件和紧急突发事件,实现了执行案件全流程节点公开管理;通过与公安、工商、金融等机构的数据平台对接,实现了涉案财产的快速查询;集中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46人次,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回应群众期待,有效促进司法公开公正。落实便民措施,健全诉讼服务体系。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行立案、信访、调解三区分开,完善立案办理、信访接待、诉调对接、网络支持、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大功能,形成了“三区分设、五位一体”的诉讼服务新格局;加强诉讼指导,落实首问负责和诉讼风险一次性告知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落实司法救助援助政策,全年减缓免诉讼费235万元,指定援助律师21人。依托信息化平台,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启动数字法院四级联网建设,实现了最高法院至人民法庭的案件信息对接共享;通过强化数字化审判软件应用、增设触屏查询终端、实行庭审高清录播、网络管控等功能,实现了法官全程网上办案、方便当事人及时查询案件进程、庭审活动公开、案件质效网上评查和预警,法院的科技管理水平取得了较大进步;探索“互联网+”时代司法公开新途径,两级法院全部开通政务、司法公开网站和官方微博,同步推送审判流程公开、执行公开和上网裁判文书等司法信息,共公开裁判文书2593份、公开审判执行流程信息2602条、发布微博信息20873条,推进了“两网一微三公开”工作。强化内外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内部监督上,不断完善案件评查机制,与伊春、鹤岗等中院开展交叉评查工作,评查重点案件56件,随机评查上网裁判文书50份;强化再审监督,审结再审案件17件,其中改判8件;强化审委会议案监督,讨论疑难、复杂案件129件,纠正合议庭不当意见7件;省法院2015年6月份对我院开展了司法巡查,对中院“班子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三项工作给予了肯定;在外部监督上,推进司法民主,完善参审机制,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126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90%;重新聘请了8名廉政监督员,通过召开座谈会,定期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案件100余人次,完成党委、人大交办案件及事项26件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准确把握重点,稳步推进司法机制改革。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现审判权责统一。落实合议庭签发法律文书制度,70%的案件由合议庭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自行签发,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5116件,同比上升57.5%,其中,中院院庭长办案703件,同比上升20%。全面落实立案登记改革,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全市法院如期实现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平稳过渡,共登记一审案件5333件,同比增长29.1%,其中民事、行政案件同比分别增长34.1%和291%,“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要求真正落到了实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有效化解信访矛盾。完善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移送制度,在开展“推进信访改革化解信访矛盾”专项活动中,完成省法院交办案件24件,其中息诉罢访11件,确认终结8件,依法移交5件;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共有14件案件的当事人与最高法院信访法官远程视频接谈。
——坚持从严管理,全面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围绕“专项活动”,全面改进司法作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院党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带头学习必读书目,带头改进司法作风,带头梳理司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的不严不实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及整改表》和《问题整改推进表》,动真碰硬逐条推进落实整改;开展“谋事要实”、“创业要实”两个大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作风,通过落实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帮助和协调基层法院解决问题和困难23件。围绕“司法需求”,加强干警素质教育。组织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新行政诉讼法、法院新案号贯标等审判实务培训班6期,共计培训干警492人次;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广泛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共计观摩庭审22件次,参与观摩干警人数达400余人次,进一步促进了庭审活动规范化。围绕“关键节点”,强化干警廉洁自律。严格院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落实适时跟进廉政风险节点防控、非因职务过问案件登记、视频辅助监督等制度,全程留痕监控,确保审判权依法公正行使;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态机制,针对群众反映的“六难三案”问题开展审务督查,每季度下发督查工作通报,共通报具体问题17个、批评教育干警14人、处理违法违纪干警2人;同时还通过实行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讲《廉政准则》、新任职和入岗人员谈话制度、下发节日廉政风险提示书等形式,不断增强广大干警廉洁司法意识。
——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能力。强化案件质量指导,有效提升基层案件质量。针对基层法院改判和发回案件数量偏高的问题,坚持开展季度通报、集中联查、剖析整改会,对基层法院87件重点案件进行跟踪问效,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有效提升基层审判效率。排查出全市法院超过一年半以上未结诉讼执行案件410件,党组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基层督办案件进展,逐案研究解决办法,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结案时限,有效化解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22件、一年半以上未结诉讼执行案件366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有效提升审判科技化水平。八个基层法院完成并实施了数字化法院建设,实现了对执法办案各节点信息的自动采集、同步跟踪、预警通报,进一步规范审判管理;推进科技法庭建设,全市法院共建成电子科技法庭22个,对庭审活动全过程进行全方位、多视角、高清晰录播,切实增强了庭审活动公开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有7个集体、15名个人受到省法院表彰,17个集体、56名个人受到市级表彰。这是全市法院上下一致努力的结果,更是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干警的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面对实行法官员额制的竞争压力,部分法官自身素质和司法能力不足,不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要求。二是案件质效管理仍需强化。基层法院的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数量偏高;有的法院还存在诉讼案件长期未结的现象,说明我们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案多人少的问题日益凸显。全市法院普遍面临人员短缺、人员老化、断层严重、招不来人、留不住人的现象。截至目前,全市法院空编102人,占编制总数17.6%,绝大部分法庭达不到“三审一书一警”的人员配置。四是基层基础装备薄弱。部分法院设施陈旧落后,经费不足,办案环境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这些问题困扰和阻碍了法院工作健康发展,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工作意见
2016年作为司法体制改革全面铺开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的总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紧扣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城市转型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做好司法应对,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和反馈工作情况,切实发挥审判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要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着力防范冤假错案,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稳妥处理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妥善审理政府信息公开、征地拆迁等行政纠纷案件,促进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要强化执行公开和网络查控体系建设,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维护司法权威。
二是进一步围绕司法改革重点,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借鉴试点法院的先进经验,提前做好法官、审判辅助、司法行政等人员分类测算工作,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65项改革举措的落实;要深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完善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移送制度,理顺出口,规范秩序,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要贯彻落实建设法院信息化3.0版各项任务,不断深化司法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完善电子科技法庭建设,规范网上办公办案,让诉讼活动更加快捷便民;要加强司法信息资源整合应用,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的运行态势,提高司法决策和司法建议的科学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严加强队伍建设。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继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照“五个过硬”标准,不断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健全教育培训动态调整机制,大力培养专家型法官,畅通人才学习交流和引进渠道,进一步提高司法综合能力;要坚持思想教育从严、管理监督从严、责任追究从严,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有效预防、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抓好对下监督指导。要发挥好对下监督指导作用,更加注重总结推广基层法院工作经验,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基层司法能力和水平;要夯实稳定基层队伍,推动出台倾斜政策,确保基层法院人员招得来、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要配合地方党委,指导、协助基层法院做好换届工作,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选拔进班子,为广大基层干警作出表率。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开启了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新征程。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我市“十三五”规划描绘的宏伟蓝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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