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月14日讯(王慧峰)记者13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减轻国际市场油价过高或过低对国内市场的影响,保障国内能源长期安全,我国将对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上下限。今后,国际市场油价每桶低于40美元时,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将不降低。发改委同时宣布,根据完善后的价格机制,自1月13日24时起下调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40元人民币和135元,测算到全国平均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降低0.10元和0.11元。
为何设置油价涨跌上下限?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际市场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在40美元至130美元之间运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正常调整,“该涨就涨,该降就降”。
针对公众关注的“为何设置油价涨跌上下限”这一问题,该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调控下限设定为每桶40美元,是综合考虑国内原油开采成本、国际市场油价长期走势,以及我国能源政策等因素确定的。他表示,我国既是石油进口和消费大国,也是石油生产大国,油价过高或过低都会对经济产生不利影响。油价过高,会加大用油行业和消费者负担,影响国民经济平稳运行。
那么油价为何不是越低越好?该负责人表示,油价过低,短期看可降低石油进口和供应成本,但由于我国石油资源禀赋差、生产成本高,长期看会导致国内原油产能萎缩,削弱我国石油自给能力,使我国已达60%的石油对外依存度快速并大幅上升,不利于保障能源安全。国家能源咨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周大地向记者透露,近年来,为了提高国内供应能力,我国已经开始对非常规的高成本油气资源进行开发,国内原油生产已经进入亏损状态。他认为,从保障能源安全的角度出发,也有必要使国内产量保持一定比例,“这样可以确保在进口油气出现意外中断时,保证国内持续供应的能力”。另外,过低的油价不利于资源节约使用和治理空气污染,也不利于能源结构调整和新能源发展。
发改委透露,为减缓油价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将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当国际市场油价低于调控下限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促进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
适时全面放开成品油价格
据悉,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已经过多次调整,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是2008年底出台、2013年修订的。《办法》规定,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发改委称,2013年成品油价格机制修改完善以来,总体运行平稳,效果显著。2014年下半年以来,世界石油市场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现行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因此,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价格机制,并推进价格市场化。
谈及此次在推进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方面的新举措,发改委该负责人表示,国家决定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一是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主要是考虑国内炼油能力增长以及进口资源增多,液化石油气供应充足,市场销售价格持续低于国家规定的上限价格水平。二是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将目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调价通知改为以信息稿形式对外发布调价信息。这些市场化措施,都是希望逐步放松价格管制,为将来全面放开成品油价格积累经验。
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国家将结合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进程,适时全面放开成品油价格。
原标题:我国设油价涨跌上下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