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月8日讯(记者 安丽)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有效巩固八项规定成果,坚决刹住“四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元旦、春节,市纪委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上工作日程。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盯节庆期间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早警示、早提醒,敢抓敢管、督促整改、坚决纠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全面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
强化纪律约束,划清行为“界限”。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节庆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汇报工作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参加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强化监督检查,营造廉洁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专区、设立举报信箱以及利用手机微信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要牵头成立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强化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问责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因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严的,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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