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
对城乡主次干道、集贸市场、老旧小区、背街巷道、城市出入口、城郊结合部等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进行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城镇路面及道板破损、垃圾不清、污水乱排、尘土裸露、摊点私设、广告乱贴和农村房屋漏雨、尘土飞扬、院落不整等脏、乱、破、差问题。
城乡住房改善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村泥草(危)房改造。煤矿棚改竣工7174套,城市棚改基本建成3248套。农村泥草(危)房改造竣工4442套。
“幸福社区”创建
启动实施“幸福社区”创建三年行动。从机制建设、社区服务、阵地建设、文化建设、社区环境、社区秩序等6个方面积极推进。目前,全市建设了8个“幸福社区”典型和社区服务站,打造社区服务15分钟便民圈,为居民提供信息咨询、家政、配餐、养老等生活服务。
加快地下管网建设
全市新建改造供水、供热、供气、排污管网232公里。其中,自来水公司水源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寒葱沟净水厂改造工程已完成,为明年实现市区全天候供水创造了条件。
供热费下调
集中供热普及率由78%提高到80%。综合考虑煤炭价格下行、供热企业成本增加等因素,兼顾消费者和企业的利益,下调市本级供热费价格2.66元/平方米,降幅8.4%,供热期由198天延长到203天,从明年起将延长到213天。
加快城市路网建设
新建、维修、改造城市道路26.5公里,尖山区建设路、东环路南段、民生北路、富安路等主次干道改造已竣工通车。
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搭建就业创业平台,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24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6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帮助龙煤双鸭山分公司安置富余人员4270人。
社会保障提标扩面
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3.6%、29.6%。
城镇医保、新农合全覆盖
城镇医保市级统筹全面完成;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封顶线各提高1万元,新农合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70%;建立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疗基础上增加二次报销5万元。完善四级医疗机构服务网络,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现基本药物无差价销售,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由65%提高到70%。
为困难家庭解决难题
特别关注和解决困难家庭、低收入群体的实际难题,通过多种形式对城乡贫困户、“三无”老人、精神障碍患者等困难群体给予救助,全市发放救助资金3.4亿元,惠及群众16万余人;近1200名贫困家庭高考生受到资助,安心入学。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力度,落实革命老区扶贫项目682项,带动3239户农民脱贫。
增强社会救助能力
全市累计筹资7000多万元,新建城市社会福利机构5家、县级中心敬老院3所,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6所,集星公司老年公寓、宝山区幸福家园老年公寓等8家民办福利机构即将投入使用。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发展,重点对尖山区北秀公园附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28所养老机构进行了关停整改,疏散老人380名,并将原市职业高中改建为双鸭山市第三老年社会福利院,妥善安置相关人员。利用厂矿医院收养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探索建立医养结合的护理型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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