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9月24日讯 日前,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我省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一、2015年7月23日和8月12日,方正县方正镇民政科工作人员李桂清分两次为儿子操办婚礼,未向组织如实申报,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并收受礼金。李桂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2012年9月至2014年3月,海林市规划局采取制作虚假工资方式累计套取现金173, 000元,用于发放工作补助、福利津贴。海林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旭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2015年5月,佳木斯市公路管理站路政股股长李文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有关规定。李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公路管理站站长张春鹏被诫勉谈话。
四、2013年,饶河县教体局编制虚假工程手续套取工程款,用于支付餐费、购买礼品等。饶河县教体局局长孙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原标题: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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