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3月9日讯 2010年宝清县政法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3月4日在宝清县宾馆六楼会议室召开。宝清县领导张野、李远兴、邓国奎、薛秀萍、廉德禄、曲加祥及宝清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政法委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政法综治工作,部署2010年宝清县政法综治工作任务,动员广大干部以新的面貌迎接新的挑战,以新的举措开创新的局面。
会上宣读了《关于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评情况的通报》、《关于对宝清烟叶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决定》、《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县“人民群众最满意的政法基层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决定》、《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县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宝清县领导为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
宝清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薛秀萍代表宝清县委政法委员会做题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县域经济保驾护航》报告。
报告简要回顾了2009年宝清县政法综治工作。2009年,宝清县政法机关、综治成员单位在宝清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严峻的考验和挑战,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牢牢把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大冬会”和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为主线,进一步深化“平安宝清”建设,大力开展“三个排查”、“服务年”和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活动,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维护公平等多项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得到了省市政法委、综治委的充分肯定,为县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和跨越发展,营造了有序、高质、和谐的法治环境。检察院先后有11名同志被省、市院评为先进个人,1家单位和2名同志荣记三等功。公安局有4个单位、5名同志获省级先进荣誉,2家单位和7名同志荣记三等功,3家单位和20名同志受到嘉奖。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并荣记集体二等功,2名同志分别获得省市级县级荣誉;司法局普法工作成绩突出,宝清县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授予“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司法局荣记集体二等功,七星泡镇法律服务站被省司法厅授予“学习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罗兆军同志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政法各部门在全市目标考核中均列第一位。
报告明确了2010年宝清县政法综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县委十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政法综治部门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不断深化“平安宝清”建设,大幅提升政法队伍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确保政法、综治工作在全市站排头、单项工作在全省创一流,为宝清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安全稳定、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
宝清县委书记张野代表宝清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政法干警、治安联防队员和保卫干部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受到表彰的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针对2010年政法工作,张野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树立大政法意识,明确大攻坚主题,推动政法综治工作与时俱进;树立大环境意识,实施大稳定战略,为实现跃进十强既定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障;树立大发展意识,采取大突破举措,开创政法综治工作新局面。张野强调,做好今年的政法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自我加压、奋勇拼搏、攻坚克难,在维护稳定、服务跨越发展全局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为加快生态和谐富裕宝清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宝清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薛秀萍代表宝清县委、县政府与各党委及驻宝中省直单位签订了2010年度社会综合治理责任状。
宝清县委常委副县长廉德禄主持会议,并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宝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领导,宝清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宝清县各党委、在宝中省直单位、各乡镇领导,宝清县直各部、委、办、局主要领导,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及科、所、队、庭总层以上领导,基层社区领导近40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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