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3月9日讯 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科学发展和检察队伍建设的时代要求,在端正执法理念、提升队伍素质、增强执法能力上求突破;在查不足、建机制、求实效上下功夫,努力探索加强和改进检察队伍建设的措施和办法,促进了检察队伍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对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78人,提起公诉1077人,批捕、起诉案件法定时限结案率均达100%;立案查办涉嫌贪污贿赂案件44人、涉嫌渎职侵权案件25人。全市检察工作先后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多项殊荣,在全省检察系统目标考评中名列前茅,8个基层院全部进入了优秀档次,整体工作位次由2006年的末位跻身于全省一流。
市人民检察院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增强服务跨越晋位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根据我市确定的大项目建设目标,加强对大项目建设及其资金使用的法律监督,积极开展对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投资项目的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对侵害大项目建设企业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举报线索,坚持做到"三个一律",即不管什么人举报,不管举报什么人,一律认真负责受理和办理;凡署真实姓名举报的,一律在初查前与举报人见面,了解举报的具体情况;署真实姓名举报的案件办结后,一律要当面反馈查处结果,认真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重点来抓,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犯罪隐患,积极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防范建议和对策措施。在促进优化发展环境方面,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突出打击恶性程度高、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活动,为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在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转变作风年"活动中,市人民检察院以执法办案为切入点,加强队伍规范化管理,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改进执法方式,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切实增强服务跨越晋位的实效。在队伍建设方面,要求党组成员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领导能力;带头执法为民,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努力践行党的宗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领导班子的团结和谐;带头抓好落实,推进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带头廉洁从检,切实搞好反腐倡廉。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领导干部既抓业务又带队伍,既办案件又管干部,一级管一级,一层对一层负责。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长叫响"向我看齐",对各级班子提出了"四个一"的要求:共事一条心,讲团结,讲合力;谋事一盘棋,讲大局,讲风格;处事一个调,讲纪律、讲稳定;干事一股劲,讲实干,讲发展。提出了"八个不让"的党员行为规范:不让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任务在我手里积压,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出现,不让违纪在我身上发生,不让领导为我的岗位担心,不让同志对我的表现不满,不让人民群众因我受到冷落,不让党员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从而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检令畅通的干事环境,提升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建设的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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