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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母校的女硕士冤不冤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10-02-04 08:38:01

作者:李晓亮

 

学生又告母校了。虽然全国范围类似先例不胜枚举,但学生被拒授学位后状告母校,在山西却尚属首次。

去年山西医科大学妇产科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张婉(化名),因2006年考试中的一次作弊,被学校取消了学位资格。张婉随后将母校告上法庭,并一审胜诉。学校不服,毅然上诉。

看完新闻,笔者替张婉叫屈,这没准是一起葫芦案。“张婉学位案”的争议焦点理应前置,作弊一说是否成立,还存疑义。张坚称没有作弊,对所谓“减轻作弊处分的申请书”,张婉也表示“子虚乌有”“从没见过”。作弊是此案最基本的底线。如在这一点上,双方都还是各执一词,不能呈现出全部的清晰的真相。那立基与其上的惩处,就难让人信服。

退一万步说,假如确有作弊,是否就该从重处罚?特别在金融危机后,就业压力空前之时,有必要因一次选修课作弊,就让学生丢掉一个学位一个工作乃至获得北京户口的机会?

当然,这不是鼓励作弊,而是澄清一些事实。首先,从大环境说,只要不过分自欺欺人,就不会对此故作惊讶。因为作弊剽窃之风,论文造假之耻,高校内诚信的滑坡,都是不争的事实。

上到学术权威博导论文,下到本科生考试,都能轻易找出类似的隐晦暧昧的作弊魅影。但好像从没见哪位江湖上有头脸有地位的主儿为此买单。现在真的必须拿一个学生祭旗,赶尽杀绝?哪怕她确实作弊了,也只是添了个冤魂。就如亿万巨贪逍遥快活,却拿一个收了几百块红包的小鬼开刀一样。既不会有震慑效益,也难缓解学术不端困境。

而且,这种因作弊取消学位的校纪校规,违法上位法的法律精神,本就值得商榷,并无天生正义性和正当性。从整体看,校方和学生的利益博弈中,校方永远是相对强势一方。垄断了规则的制定权,立法、执法和监督权,集于一身。学生似乎只能是被动地被监管对象,很多时候甚至连“行政复议”能力都没有。

哪怕张婉一审胜诉,但学生整体的弱势地位并无改观,何况这还仅是一审。权利隐性被侵犯的问题依然无解,比如四级和学位挂钩,处分与学位挂钩等惩罚性条款众多,而保障学生权利规章的却极少,更遑论现实操作层面和实质效果了。

一旦学生和学校利益起冲突,学生往往处于不利一方。仍以张婉案为例,具体操作上校方并非毫无瑕疵。比如未尽告知的义务:四年前的考试,监考方并未将当事人的异议当回事,而是含混地搪塞过去,没有说明其间利害关系。假如当事者知道会影响学位,我想当时她就会据理力争,至少让这个疑案提前面世。这也可争取缓冲时间,给双方一个协商机会。就算提前知晓惩罚结果,也能早做打算,为今后学习和职业规划,做针对性调整。

最不智就是“故意欺瞒拖延”战术,结果只能是现在矛盾总爆发,双方都措手不及,最后闹得对簿公堂。希望现在大家还能相互体谅对方难处,认真协商下几年前就该摆在桌面上的问题,争取最后一个不至于双输的谈判时机。

作者:    来源: 中国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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