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月26日讯 近日,宝清县人民法院举办了人民陪审员培训班,来自宝清县医疗卫生、妇联、共青团、社区等各战线的23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培训。
2005年由宝清县人大常委会通过选举产生了宝清县第一批人民陪审员10名,09年又补选了13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5年。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行有力推进了司法民主、促进了司法公正,树立了司法权威。人民陪审员享有审判权、调解权、监督权、列席委员会的权利和获得报酬权。同时人民陪审员有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审判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要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必须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要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要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要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等。
培训班上,来自法院的干警针对立案相关知识、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基础知识、刑法、刑事讼诉法基础知识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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