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9月19日成都市双流县举办的“今年我最红”黄圣依个人演唱会中,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与双流县文体局发现歌手方梓媛与殷有璨假唱。昨日文化部相关部门向记者表示,已将此案移交成都市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处理,四川省文化厅将在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尽管稽查队员采用技术手段确认了假唱事实,但是,当事方声称“两位歌手只是拉拉队”,对于文化部门的稽查,工作人员称完全是一场误会。只是不知道这里的“误会”是谁的误会?观众的还是执法者的?
文化部市场司综合处处长孙秋霞说,“四川双流假唱案”已经认定,之后的执法程序将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处罚。据介绍,去年文化部“实施细则”出台后便更加加大了对违法违规演出的查处力度,“四川双流案”撞在了枪口上,所以“违法就要曝光”。
在当事者口中,“四川双流案”是“误会”,在执法者眼中是撞到了“枪口上”。如此景象有必要促使我们去反思假唱之风。客观地说,当下的假唱,不仅娱乐圈内人知道,就是连普通观众也能说出个一二来。
在上世纪80年代初以前,我国歌坛几乎不存在假唱现象,当时的演唱设备及录音条件相对不成熟,也使假唱者缺乏技术依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录音技术的进步,给假唱者提供了方便的条件。并且随着电视的普及以及为创造电视节目的高收视率,使得“假唱”这种本属于暗箱操作的演唱形式开始走向公开。
真唱还是假唱?看上去似乎是个伪问题,但是发展到泛滥的程度,以至于出现了崔健的“真唱运动”,可以说,已经到了不能不正视的地步了。“四川双流案”根本不是“误会”,是潜规则戳穿之后的说辞,是不以为然的态度和不知悔改的显现,这是我们不能警惕的。而文化部有关人士的“枪口说”,从表面上看是强化执法的表现,实则是软弱的。这次是假唱者“不幸”撞到了“枪口”,下次呢?
笔者认为,明星假唱看似一件小事,其实应属于一种商业欺诈行为。假唱行为,欺骗了大众的信任与感情。通过对假唱现象的观察,还可以发现有不少歌星和知名人士为其辩护。如现场真唱使得我们歌唱演员情绪紧张、口型不美,而放录音对口型则能保证最美的表情和口型。还如歌迷们不就是来看看我这个人唱歌的样子么?他们根本不会计较真唱假唱。所有的论调都有一个指向,就是不站到观众的角度来设身处地看待假唱,而是以自身的方便和利益来为假唱辩解。事实上,歌迷们最计较的就是今天现场是否听到了歌手的真唱:而一旦获知听到的是放录音的假唱,轻则怨天尤人,重则酿成大波,这种例子国内外屡见不鲜。
假唱的泛滥,让观众害怕看现场音乐会,一是怕上当,二是怕毁了歌手在心目中的形象。张娜拉在上海宣传自己的新歌假唱而导致很多歌迷罢买专辑的事实,我们能忘记吗?崔健曾说:目前假唱现象已经达到相当可怕的地步,长此以往,中国音乐将毁在假唱上面。歌星难道不能醒悟吗?
台湾著名实力派歌手苏苗来大陆参加某电视晚会,因为她平时的演唱都是现场真唱,所以只带来了歌曲的伴奏音带。但晚会导演要求对口型不得已,苏苗自己上街到音像店买了张自己的专辑,拿到晚会上对口型。这难道不是一种嘲讽吗?
假唱是腐败,是病毒,一种腐蚀歌坛、败坏乐风的“文化腐败”和“文化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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